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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猇茸-普洱市诈骗犯罪辩护律师照片展示

杨猇茸律师
  • 所属律所:

    云南慧申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

    15308200911903758

  • 联系电话:

    13095326617

  • 联系地址:

    云南省普洱市茶苑路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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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盗窃立案标准 盗窃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07日 来源:普洱市诈骗犯罪辩护律师
[导读]:   杨猇茸律师,普洱市诈骗犯罪辩护律师,现执业于云南慧申律师事务所,为人和蔼可亲,容易沟通,办案风格亲切耐心,致力于通过良好的沟通为每一个当事人提供优秀的法律服务,做好实事,帮人排忧解难。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

  杨猇茸,普洱市诈骗犯罪辩护律师,现执业于云南慧申律师事务所,为人和蔼可亲,容易沟通,办案风格亲切耐心,致力于通过良好的沟通为每一个当事人提供优秀的法律服务,做好实事,帮人排忧解难。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一贯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盗窃立案标准

  对于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来说,倒是对它是根据相应的一个立案标准来进行立案的,常见的盗窃罪的立案标准,主要是根据盗窃的一个金额以及盗窃的物品的价值来进行立案,那么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他的一个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呢接下来由为大家带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盗窃立案标准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盗窃立案标准

  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是500到2000元不等,各地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作出不同立案标准。盗窃数额在2000元以上的,或虽不足2000元但情节或后果严重的,立为重大案件;盗窃数额在20000元以上的,或虽不足20000元但情节或者后果特别严重的,立为特大案件。

  二、盗窃罪退赃怎么处理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必要时,由有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1、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2、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3、被害人谅解的;

  4、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退赃会作为量刑的一个情节,法院会酌情从轻量刑。

  根据《刑法》的规定,要是盗窃罪的犯罪分子能够积极退赃的话,一般会作为酌定的量刑情节,可能对其从轻处罚。而要是犯罪数额较大,并且情节轻微,又有退赃情节的话,那么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三、盗窃罪怎么算证据充分

  1、收集监控录像画面作为控告犯罪嫌疑人的有效证据。

  2、收集有效录音作为控告犯罪嫌疑人的证据。录音时双方必须在不受任何限制的情况下自由谈话,另外录音内容需清晰、并在录音时尽量称呼对方姓名以增加录音可信度,且录音必须是真实、未经过改造或剪接才能作为有效证据使用。

  3、收集犯罪现场中属于的犯罪嫌疑人的痕迹作为有效证据。

  4、收集有效物证可以作为控告犯罪嫌疑人的证据。

  5、证人的证词也可作为控告犯罪嫌疑人的有效证据。

  6、若是搜查到犯罪嫌疑人藏有赃物的地点,可以将赃物作为有效证据。

  7、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也可以作为证实犯罪嫌疑人犯下罪行的证据之一。若犯罪嫌疑人有明显悔改的迹象,并且承认了犯下盗窃罪行的事实,那么其供述也是可以作为证明犯罪嫌疑人盗窃的证据之一。

  8、通过警方的帮助获取的扣押清单、破案说明等可作为书证。

  

盗窃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盗窃罪很常见,很多地方甚至街道上都有可能出现盗窃行为。盗窃者一旦被发现,可能会面临群众的追打,被大家痛恨,那么盗窃量刑标准是怎样的下文为您整理了一些相关资料,以供参考。

  一、盗窃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1、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前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

  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

  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

  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盗窃既遂与未遂

  关于盗窃罪的既遂标准,理论上有接触说、转移说、隐匿说、失控说、控制说、失控加控制说。我们主张失控加控制说,即盗窃行为已经使被害人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时,或者行为人已经控制了所盗财物时,都是既遂。被害人的失控与行为人的控制通常是统一的,被害人的失控意味着行为人的控制。

  但二者也存在不统一的情况,即被害人失去了控制,但行为人并没有控制财物,对此也应认定为盗窃既遂,因为本法以保护合法权益为目的,既遂与未遂的区分到底是社会危害性的区别。就盗窃罪而言,其危害程度的大小不在于行为人是否控制了财物,而在于被害人是否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因此,即使行为人没有控制财物,但只要被害人失去了对财物的控制的,也成立盗窃既遂,没有理由以未遂论处。

  三、盗窃罪的量刑标准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为起点。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该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参照上列数额,确定该地区执行的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